今年2月8日,海南一中院受理31件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上诉人均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江分公司,被上诉人为原海胶集团金江分公司职工。
海胶集团金江分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引发经济补偿金纠纷。这31件案件劳动者多为上世纪90年代就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的职工,对于没有任何补偿即被解除劳动合同十分不满,双方矛盾激烈。
合议庭法官了解到,后续还有约30余件类似案情的案件准备提起上诉,必须慎重对待,一次开庭、一次解决。
最终,经过5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31件劳动争议案件当庭调解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