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海南大兴集团万家物业发展公司、朱敬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作出(2016)琼0107执18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查封海南大兴集团万家物业发展公司、海南滨海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共有的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城东呖嚛桥田肚一至三层房产【(不包含第一层C1房、C3房和第二层C2房、C3房,产权证号:府城文庄分房证字第970003号)】。凡对上述查封的房产有异议者,须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