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三红与被执行人刘文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刘文彬名下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2403地块富地国际25层B2501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38)、B2502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43)、B2503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54)、B2504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58)、B2505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59)、B2507房(合同备案号:L00277064)的房产,现本院拟定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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