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党校及县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土地调查工作方案》(琼中府办函[2018]130号)文件精神,因县委党校及县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需要,范围为营根镇湴湾村委会牛古湾村和新村(具体位置详见图示)。请征收地界内的坟主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17日)到营根镇政府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 营根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898-86222291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人电话:138 7641 7710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