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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出台“全民反诈”奖励办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群众举报最高可获奖1万元

  本报讯 (见习记者曹马志 记者林书喜)儋州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1万元。近日,《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

  《暂行办法》指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应当注明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智锋介绍,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养老诈骗行为。

  刘智锋表示,凡举报养老诈骗犯罪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相关罪名审判定罪的,给予5000至1万元奖励。凡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给予1000至5000元奖励。

  《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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