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于2004年2月1日与原桂林洋农场(现海口桂林洋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
你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租金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现我司特依据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正式通知你司如下:一、即日起解除你我双方于2004年2月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二、限你司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立即将租赁土地清场腾退交还我司,同时向我司缴交自2004年2月起至2022年10月所欠付的土地租金、占有使用费及相关逾期利息。若未及时处理,我司将依法提起诉讼,届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司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玉忠,电话:65716980。
海口桂林洋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