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务院发布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要想试点成功,且“可复制、可推广”,我觉得,起码应坚持“三公”。
首先,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按照国务院改革意见所设定目标,公立医院需要“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简言之,这就需要公立医院姓“公”,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这也特别需要强调政府的保障责任。公立医院姓“公”,是老百姓在公立医院不再“看病贵”与“看病难”的前提条件。
其次,公立医院改革应有“公众参与”。公立医院改革说到底还是一项“民生工程”,其改革成败与否,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公立医院的改革,既需要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也需要行业精英、民意代表的“意见参与”,只有集思广益,而不是闭门造车,民众满意才不会“缺席”,改革才能取得成功。
最后,公立医院改革还要敢于“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这些具体的公开要求很有必要,但公开决不能止步于此,大至医院改革方案的设计、院长聘用,小到药品采购、器械管理等相关信息,都应充分公开。可以说,“人民医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诚意有多大,取决于医院能多大程度的信息公开。
公立医院改革虽然是一项“世界难题”,复杂而艰巨,但只要为了“群众性”,而坚持“公益性”,只坚持让“公众参与”,最大程度地做到“信息公开”,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赢得群众的满意与点赞。
(张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