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应赋予见义勇为者损害求偿权。见义勇为是人性的光辉,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因此,除了政府保障外,还应赋予见义勇为者损害求偿权和责任豁免权。此外,各地见义勇为地方立法在各方面,并不一致,也亟待以法律统一规范见义勇为。
@法制网:“少而精”的管理将更科学。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后,政府对职业资格实行少而精的“清单管理”,对促进就业创业承担的职责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将大为突出和强化。政府将继续为公民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一刻也不会放松。 (饶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