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举报在河南省公安系统最新一期入警训练班上,124名新录用民警中,新乡市公安局占了74名,其中新乡市封丘县公安局占了36名。并且封丘县公安局的36名受训人员,35人是公安局内部的文职或临时人员,与“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国家规定明显不符。 (9月13日《京华时报》)
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要经过严格的招录、审批程序的。只有依法依规,按照严谨的招录程序办事,才能保证新入警人员的素质,履行好法律赋予警察的各项职责。但是封丘接受入警训练班训练的36人中,居然只有1人符合入警规定,其他35人都是不符入警条件的“南郭先生”。可想而知,如果这些违规入警人员如愿当上警察,封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必定会受到影响,因为这些“警察”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并不容乐观。
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正式录用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而公务员身份必须经过统一招考或者军转干部安置两条途径来获得。这些混迹于入警训练班的35人中,27人属于财政给养的文职人员,另有8名属于内部招录的自收自支类协勤人员。这35人既不合规,为什么能参加入警训练班呢?对于训练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公安部门将颁发《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报授警衔——这意味着哪怕不是公务员,只要这些入训人员通过了考核,就能取得正式的民警资格,这真是一条获得警察资格的捷径:既规避了相关法规这道硬门槛,又能名正言顺地达到目的。不得不叹服,一些人钻政策空子的旁门左道,着实厉害。
河南省公安厅已介入此事的调查。这35人是如何被纳入新录用民警入警训练名单,成为了此事能否真相大白的关键。据该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说,此次入警培训的名单是由省厅直接下发的,县局只负责通知。此说若属实,究竟是谁在操纵这份难以服众的入训名单,为不具备资格的“南郭先生”大开方便之门?
毫不含糊地按法规办事,是确保社会公正的底线。只有相关部门动真碰硬,才能让“幕后导演”显露真容,将其“晒在”党纪国法面前。只有这样,才能给民众一个交代,维护警察招录的权威,才能重塑人们对于社会公正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