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以为这是教研主任发给任课教师的信息,那就错了,这其实是海口市某实验小学通过“校讯通”下达给每位家长的工作部署。学校要求家长在考试前,要针对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完成“制定复习计划、梳理教材重点、养成复习习惯、做好心理调试”等“教学工作”。
笔者作为这所小学三年级学生的家长,每天要完成“出作业题”、“作业批改”、“监督签名”、“分析期末考试方向”等“教学”任务,家长每天都要根据孩子的“家庭作业”来完成自己的“家长作业”。
教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是引导学生巩固当天所学的教学内容,通过检查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来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家庭作业的完成水平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馈,作业的完成情况分析是教师调整教学方式、内容和手段的重要依据。
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小学教师,不仅是基础知识教学的实施者、教学效果评价的设计者,更应该是小学生学习习惯的启蒙者和培育者。教师也只有通过教学、反馈、调整、完善,才能实现基本的教学目标。否则,“只教不改,只布置作业不评价效果,只要求家长不反观自身”,收上来的作业全部都经过家长辅导并以正确答案呈现,小学教师的作用和核心价值又体现在何处?
在这所公办小学每年一次的“家长会”上,班主任和课任老师都在反复强调一句“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家长必须全部参与”。诚然,这样的论点完全正确,但是,一直在强调这一点的老师是否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意义有正确的认知呢?
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它的教育方针,教育理论,教育方法,教育手段都是家庭所不具备的,作为从教人员的老师,也是家长所不能替代的。因此,授课、布置作业、作业批改、效果反馈、教育计划调整与实施,是基础教育实施部门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的责任和本职工作。
家庭教育确实对孩子人品素质影响最大,但家庭教育主要以感性教育为主,父母的言行举止、价值取向、人文素养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感染着孩子,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来说,是一本无字的书,是“润物细无声”地在孩子的一生中起着“定调和根源”般的奠基作用。
学校作为教育的实施者,如果一概将作业的批改、试卷的分析都全部推给家长完成,表面是“督促了家长与学生的互动”,而实则是将“教学效果的反馈连同本职工作”一并推卸殆尽。
所以,学校不该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实施目标混为一谈,更不该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学基本职能进行概念混淆。应该完成的教学和评价本该由教育实施者来完成,“家庭作业”不该成为“家长作业”。
在此,笔者呼吁海口市加强对教师教学实施情况的实时监管。作为基础教育的实施者,科学的教学规划、完善的教学管理、不断提升的教学质量、不断调整与创新的教学内容才是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灵魂和宗旨。
如果任由教师不断将本属于自己本职工作的“作业观测”转嫁给家长,那么,是否也可以看成是不负责任、缺失职业操守的“渎职”行为呢?
在写这封信的同时,无意间发现浙江省教育厅于2016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意见明确“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等。
原来,作业由家长批改并非海口某小学一家之为,而浙江省教育厅已于近日发文叫停“家长作业”。那么,海南呢?
一个“家长作业”的亲历者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