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洲不同的是,在中国喜欢足球的人,按阶层来分比例,知识分子中的球迷比例要大于一般人群。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没有看到有人做过这方面的分析。但对于我来说,对足球的喜欢是从少年时代开始的——还是在七岁左右,父亲就给我买了一个足球,是那种外面是牛皮,里面是橡胶内胆,打了气,要捆好口子的足球,这种足球已经看不到了。有自己的足球,我在铁路新村二幢的孩子中间就有了地位,因为其他想踢球的人,必须求我。
在“文革”停课的几年,我几乎每天都要踢一两个小时的足球,就在院子中踢,尽管院子高低不平,还长着大树,但我和其他人照样踢得欢天喜地。这样子几年下来,我的球技已算铁路新村名列前茅的,到了复课回到学校,自然成为班级里踢球的主力,升入中学时,还被吸收进校足球队。在我中学时期,我所就读的铁二局中学足球队是成都市中学里最好的之一,基本属于冠军队,再次也不会掉到第三名。因此还成为向省市专业队提供球员的重点。如果不是长个子比同龄人晚,我肯定进入省足球队了。来学校选拔球员的教练曾表示很欣赏我天生用左脚踢球,只是因为我的个头,放弃了要我的念头。这应该说是阴差阳错。因为仅仅一年后,我的个头就由在学校足球队排倒数第二名窜到前两名。
不过离开学校后我便不再踢球。只是喜欢足球的习惯保持下来。
在中国当代诗人中,我应该算得上几个少有的对足球熟悉的人。几十年来,我已不知看过多少场电视转播的足球赛。我甚至认为比起某些以足球为生的人我更熟悉这几十年来世界足球的历史,不光是球队、球员,就是世界足球战术的变化,我亦觉得自己了如指掌。只要碰上同样对足球感兴趣的人,我可以如数家珍的与之谈个没完。
程小蓓经常讽刺我说:一个从来不运动的人,天天守着体育频道,简直太怪了。有时候我也在想:为什么?不仅想我自己,也想那些迷足球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搞得妻离子散的人。后来我觉得我想通了,在现代生活中,还有什么是可以公共性地让人发泄自己多余的激情的活动呢?只有足球。人们可以在观看以集体形式出场的足球赛时,看到人的对抗。这种对抗虽然不是战争,但是多少包含了战争所具有的无情。同时,它还包含着阴谋、伎俩和结果的不可预测。这是使人在具体生活中一些期望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刺激人兴奋,获得情感转移的有效途径。
搞明白这一点后,我喜欢足球的兴趣大大降低。一种运动,如果它的存在已不再具有它最初产生时人们要求它的那种性质,那么它就已经不是同一个东西,而早已蜕变了。今天,我对足球的看待就是这样。所以,尽管我还在看球,但我已经不关心它,仅仅是看。并且我还不像有的人把它往审美的观念上拉。对于我,足球没有美,或者这样说:足球有美,足球运动没有美。
而对我个人有意思的问题是:如果我当初成为足球运动员,我的一生就很可能被彻底改变。我在这里写下的大部分词条必须被置换。更明确的问题是:我还会写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