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脱贫攻坚工作,省民政厅厅长苗延红要求,全省民政部门在扶贫工作中要充分履行民政作为扶贫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研究好民政最低保障、医疗救助、社会救助、救急难等各项民政策,将其与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有效衔接。
会议强调,要抓紧制定《海南省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实现有效衔接;尽快出台《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解决现行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窄、标准低、救助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努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脱贫功能。指导昌江、五指山、保亭、临高等市县继续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推广试点经验,尽快在省级层面建立“救急难”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