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5月12日)。
二、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2312511284@qq.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市政管理局道桥处,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北楼5009房,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089868723926,联系人:范雁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