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鑫 实习生 陈卓斌
随着海南教育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来琼留学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为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国际学生教育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省政府于2013年设立了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我省高校就读的优秀留学生。目前奖学金生层次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科生及语言生。
为了方便更多外国学生留学海南,记者特别请到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政策作出解读。
该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及部分奖学金两个类别。其中,全额奖学金标准为:本科生,40000元人民币/生/年;硕士研究生,50000元人民币/生/年;博士研究生,60000元人民币/生/年;部分奖学金标准为:非学历生奖学金,15000元人民币/生/年;专科生奖学金,15000元人民币/生/年;本科生奖学金,20000元人民币/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23000元人民币/生/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25000元人民币/生/年。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就读本专科学位者,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申请就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就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各高校受理申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4月,5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提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6月,省教育厅将公布录取名单,由相关高校向国际学生寄送录取通知。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