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易宗平 通讯员 王家隆
今天上午,刚刚送走一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符仁谟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没想到我把店前的棚子拆除后,生意比以前更好了!”
符仁谟是儋州市那大镇东兴社区振兴南路一位杂货店经营者。他说,自家店前的棚子已经搭了3年多。今年5月中旬,他收到儋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的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时,一开始并不理解。接着,执法局工作人员和东兴社区干部先后来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为什么要拆除棚子。
“20多平方米的棚子搭在店门外,我们自己是方便了,但的确挡住了别人过路。”符仁谟说,慢慢地也想明白了,与妻子一合计,就自己动手把棚子拆除了。
像符仁谟这样主动拆除违建的商家不在少数。据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计,振兴南路共有180处违建,其中有130多处是市民自动拆除。
东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海健说,除了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让市民意识到环境整治好了,便利的是市民自身。拆除违建后,居委会继续宣传拆除违建、维护环境卫生的内容,同时,组织人经常巡逻,不给违建冒头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东兴社区市民陈应光编写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山歌,引起市民共鸣。
“自己门前要洁净,后沟排水也要清”“卫生美化与环境,和谐居室有财星”……陈应光编写的山歌,成了东兴社区市民的“流行歌”。“山歌唱到了我们心坎上。”振兴南路市民欧永传说,现在大家走在街上,眼里心里都是亮堂堂的!
与“亮堂堂”相反的,是此前以路为市、乱搭乱建和未及时清理的垃圾污水。“这条街道长1.3公里,拆除违建前,开车至少半个小时才能勉强从一端行驶到另一端。”陈海健感慨,“现在畅销无阻,开车只要几分钟。”
振兴南路的“亮堂”工程是儋州拆除违建的一道缩影。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符明星介绍,对于拆除违建,该市多部门加强协同,分步推进:
第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对风险等级高的违建,城管、住建等部门会同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多次派专人到违建户家中“下访”,交心谈心。
第二步,注重程序,公开透明。对拒不拆除违建的业主,下发行政处罚、自行拆除通知、强制拆除催告、强制拆除决定书。在拆除中,多部门联合执法,尤其是在清理室内财产时,市公证处到场公证,并在执法中全程录像。
第三步,做好拆除后的维护巩固工作。除了常态巡逻,还积极引导违建拆除户寻求更好发展机会。在相关单位引导、协调和支持下,振兴南路杂货店老板段秀云不但主动拆除门前违建,还帮邻居一起拆除违建,并在市区另外租了门面。
“三步法”取得明显成效。儋州市人民政府汇总数据表明:近3年来,全市共拆除违建23.09万平方米,实现了“零冲突、零事故、零上访”目标。目前,该市正对4万多平方米的增量违建进行分期拆除。
(本报那大7月2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