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宗平
儋州市那大镇东兴社区振兴南路拆除了180处违建,其中有130多处是市民自动拆除。居民之所以自动拆除,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意识到环境整治好了,便利的是市民自身。试问哪位市民不想拥有宽阔畅通的出行道路,不想拥有优美舒适的居住条件,不想拥有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儋州市在拆违过程中,也给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思想教育要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儋州东兴社区在宣传拆除违建和维护环境卫生中,发动市民自己创作山歌,通过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产生了心灵共鸣。这也表明,做群众工作时,要善于运用群众语言,更接地气,更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及时发挥群众中先进代表的作用。儋州东兴社区的符仁谟、欧永传等市民主动拆除违建,带动了一批观望中的市民,最终使得130多户主动拆除违建。及时发现和推动这样的先进代表,会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思想教育与依法办事相辅相成。儋州在拆除违建过程里,除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送达通知或告知,在清理室内财产时,请市公证处人员到场公证,并在执法中全程录像。这样注重法律程序,不但树立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形象,而且有利于增强违建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度。
如今,儋州拆除违建的市民“生意比以前更好了”,他们自己“走在街上,眼里心里都是亮堂堂的”,这还在于拆除违建后坚持开展巡逻等维护和巩固工作。因此,无论是拆除违建,还是开展其他各项工作,要让群众从多方面体会到实实在在利益,拥有现实的获得感,才能赢得民心、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