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范围包括: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新目标,就发挥“三大优势”、完成“九大任务”过程中涉及的,亟需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选题;3.全面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以来取得的成功实践经验与理论创新成果,继续推进海南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方面的研究选题;4.围绕打造我省“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维护南海主权、“更路簿”抢救保护、“泛南海旅游经济圈”、建设海洋强省等战略,以及“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面对的实际问题方面的研究选题;5.根据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互联网研究、对外传播话语体系建设等专项研究选题,以及发掘传承海南地域特色文化、构建海南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海南“十三五”建设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的重大研究选题。
选题要求为:1.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2.选题文字表述要精炼、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3.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重复;4.凡选题入选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者,需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在同等条件下项目立项优先考虑选题推荐者。
省委宣传部要求,各报送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组织好选题征集工作,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报送高质量的选题。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由办公室或宣传部)将本单位征集选题汇总整理后,于9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选题征集表》《选题征集汇总表》可通过海南理论网下载。
联系人:邓春玲
联系电话:6522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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