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训锋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丢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永德村委会纯雅村,土地证号:海口市集用(2011)第04810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56.90平方米。该证已于2019年5月31日在海南日报B03版登报遗失,声明作废。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证据材料,逾期,视该权益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68923086
联系地址:海口市丘海大道25号国土秀英分局)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