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别靠“施工方自我举报”。近日,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自我举报”,在网络上自曝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这次施工方“狼人自刀”式举报,是利益纠纷之下的“自损八百但能杀敌一千”式选择。涉事几方原本是个利益共同体,因为“内讧”才将问题抖露出来。若没有这些企业冲突的“插曲”,若双方按照“不上访、不投诉”协议行事,偷工减料会否瞒天过海?这显然给有关方面提了个醒:将基建工程承包出去了,绝不意味着能做“甩手掌柜”,毕竟有些责任没法“承包”出去,还需以全链条监管管住“违规转包”“偷工减料”等乱象。 (张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