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四次违反“三包”将被清场
根据责任书规定,发现责任摊位未按“摊位三包”责任内容执行的,第一次严重警告,罚款50元;第二次责令停业整改3天,罚款200元,写书面检查;第三次责令停业整改7天,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写书面检查;第四次取消经营资格,清除出场,全场通报。罚款和没收的保证金的80%将用于奖励认真履行“摊位三包”责任的摊位,减免当月物业管理费,剩余20%罚款和没收的保证金用于市场公共部分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