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公款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违纪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对问题突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
举报电话:0898-65386064(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