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台太木业有限公司:
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4)04号]约定,你司应缴交土地出让金996360元。截至目前,你司只缴交了620267.3元,尚未缴纳376092.7元。请你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拖欠的土地出让金376092.7元缴入琼海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