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曹马志
12月28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专场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对不久前出台的《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深入解读。
顶层设计聚合力
12月18日,全长988公里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全线建成通车,这是海南旅游公路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也必将成为海南新的“旅游名片”。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黄澎介绍,近年来,我省已相继建成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文昌“两桥一路”、琼海港下至潭门、昌江棋子湾、陵水吊罗山、琼中黎母山等一大批旅游公路。
“除常规的交通属性外,旅游公路还具有鲜明的旅游特性和多元化的服务功能,在建设、养护、运营等方面较普通公路有更多差异化的管理要求,但目前国内尚未出台统一的规范性管理文件。”黄澎坦言,亟须通过法治化的手段,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分工,“全岛一盘棋”,凝心合力守护好旅游公路。
经过周密调研和科学论证,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海南旅游公路守护的顶层设计方案出炉。
黄澎介绍,《暂行办法》具有多重创新点。根据海南旅游公路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暂行办法》创新性提出了旅游公路的定义;在规划建设和治理体系等方面,创新性提出了路域环境和景观风貌的管控要求,突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建筑控制区范围;针对公路的旅游属性,创新性提出了旅游公路标识系统、品牌和里程传递标志等要素的建设要求;还创新性提出了交旅融合、群众参与、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要求。
全生命周期管理
长效守护旅游公路,不仅事关顶层设计,还和每一条路的建设管养密切契合,关键是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条旅游公路的最初蓝图源于规划设计,规划质量直接影响公路建设的效果。
为此,《暂行办法》在总则开宗明义后,首先专门开辟“规划篇”,规定了旅游公路规划职责,明确了规划原则。如《暂行办法》强调,旅游公路规划和建设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依规避让环境敏感区,加强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践行节能降碳理念,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绿色低碳公路建设;旅游公路规划和建设应当连通旅游资源,发掘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注重乡村振兴,推动交通、旅游、农业融合发展……
省司法厅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与推进处处长刘其波介绍,他们指导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把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破坏公路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大路面执法和源头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随着《暂行办法》出台,我省建立健全我省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机制,将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融入日常。
共建共护共享
对于沿线群众来说,旅游公路的通车能给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
“原来周末最多有10桌人,旅游公路通车后,节假日经常爆满,20多张桌子都不够坐。”儋州市峨蔓镇下浦村位于环岛旅游公路沿线,返乡创业开办农家乐的村民羊庆菊明确感觉到,通车后客流大幅增长。“以前路况不好,开车颠得心发慌。现在全新的旅游公路修到家门口,交通条件有了质的改善。”
旅游公路,共建共享。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火山海岸驿站吸引10多位创业者加盟,首批开业的包括火山海岸书吧、万能青年茶饮店、便利店、文创市集、观海咖啡餐厅等。驿站运营方还将携手优秀青年创业者,打造本土IP潮玩、“海印象”元宇宙沉浸式剧本游、火山海岸野奢轰趴、西部水上中心、海洋浴场等体验项目,充分满足自驾游、家庭游、亲子游等不同旅游群体对于户外体验、网红打卡、研学体验、体育娱乐、夜间消费等多类型的游玩体验。
围绕用好旅游公路,我省将旅游公路纳入旅游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品牌,引导群众参与运营,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整体纳入社会管理,逐步实现公共客运交通全覆盖等内容。《暂行办法》要求,旅游公路沿线市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沿线旅游产品的类别和驿站的经营业态,促进差异化定位,不断提高旅游业态的丰富性和供给品质。
“突出地域特色,亲近山海。”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专项规划处副处长金洋介绍,我省着力打造“一段一风景、一段一风情”,依托环岛旅游公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充分展示独特的滨海和中部热带雨林地形地貌,依山就势、因地制宜,追求远眺观山、居高瞰海、近海亲海等多种方式见山见海见景,形成“山海互动、蓝绿互补”的旅游圈。
(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