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列侬,正是这支乐队的灵魂人物。一转眼,这个不走寻常路的家伙,已经逝世35年了。他那位惊世骇俗的著名遗孀小野洋子,也挂着满身风霜,无可抗拒地走向老年。但约翰·列侬,仿佛从未离去——他注定不会老,只要人类还存在,他就会是代代相传的传奇。
我从少年时期开始接触摇滚,一直听到现在,也有十多年时间了。这十多年里,许多“偶像”被打倒,许多新星升起又陨落,但经典仍在被传唱,那些传奇的面孔,依然在人们的精神世界里鲜活。在我心中,列侬首先是一个传奇,其次是一个艺术家,最后,才是一位伟大的和平主义者。
这样的排序,貌似是委屈了列侬的艺术家身份。他是摇滚史上最不可忽略的音乐家之一,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歌曲,顶着让人羡慕嫉妒恨的超级巨星光环。貌似,这也委屈了他的和平主义者身份,他曾发起著名的床上和平运动(Bed-in for Peace),在一次又一次对当局的激烈抨击中,当之无愧地成为年轻一代的精神领袖,招致美国当局的驱逐。“反战”“和平”都是他的重要标签,甚至与他自身合一,根本无法剥离开了。
但是,为什么我们非要以这样的视角来看待列侬?在我看来,列侬首先是人中之传奇,一个活出了人之本色的传奇。他的音乐表现“人”,认识“人”,来自于认识他自己。
他是一个“人”,一个敏感的人——他体验到人的种种悲喜、善恶与局限,这种在体性欠缺里,有众人,也有他。因此,他是内心对无知存着敬畏的人,无论怎样离经叛道,身上却总有神性的光照。和那个时代所有的艺术家一样,他吸毒成瘾,借以寻找灵感、摆脱精神苦闷;他遇到了下一个“真爱”,却因此与乐队产生矛盾;在记者给的问卷上,他自恋地在“偶像”一栏填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远赴印度学习瑜伽,和别人一样,在那个反观东方的年代,重新寻求信仰。这样一个列侬,在时代风潮里比别人快了一步,站在了风口浪尖,但他仍然属于他的时代,他的种种真实,受制于颠扑不破的时间链。
但他很真实。并不掩藏脆弱、低迷、失败;用满腔的热情投身于政治运动,显示出伟大的情怀,也留下了富有争议的议题:艺术家的职责、艺术与公共事务的边界是什么?公众人物该怎样处理个人话语与公共空间的关系?他被美国当局驱逐出境,被迫与移民局斗争,争取绿卡,彰显了人生最精彩也最荒诞的悖论。最后,他死于狂热分子的枪口下,他的传奇、他的光环,都不能将他肉身的生命从无情的枪口下拯救出来。
那么,列侬为什么会成为列侬,为什么既能做一个传奇,又能真实地做一个“人”?我想,最重要的支撑,应该是强有力的理想与深厚的单纯。他比世人更理想化,因此才能写下《Imagine》这样打动人心的歌曲,为人类提供美与梦想;他比别人单纯,因此才能更加地无私一点,去关心与他毫不相识的人们的利益。试想一下,如果列侬只是一个躲进小楼专心于搞精英音乐的人,如果他四平八稳、一生平坦,那他的复杂性、魅力与力量绝对会大打折扣。
列侬离去了,所幸他留下了不会被消灭的东西,那就是艺术。我常常回味他的音乐,听到最后,必听的是《Yesterday》:“Suddenly, I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突然之间,我迷失了自己,阴影笼罩着我全身)。在低迷的倾诉中,我回到了那动人的迷茫,“Now I long for yesterday”(现在,我只渴望着昨日)。这多么像人类的先知行走在旷野上时,对上帝发出的哀诉与喟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