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6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宇)3月25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经万宁市委批准,万宁市纪委监委对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自定薪酬,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违反组织纪律,无视组织作出的决定;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万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溪开除党籍处分;由万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万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