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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原载1952年11月22日一版)
今天,本报代表读者意见,就海南部分机关抗拒批评、积压读者来信问题,向中共海南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海南行政公署人民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这是本报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而采取的一个必要步骤。
如“申诉书”中所述,本报过去在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遭到了很大的抵抗,海南各地某些人民政府和党的组织,对本报发表的批评和转交处理的读者来信,采取了极端不负责的态度,置之不理,拒不答复,甚至追查读者来信,对批评者施行打击和威吓。其中,对于海口市府城云里路办事处主任陈焕南,用命令主义的手段强迫群众增加捐献数字,并抗拒报纸批评、威吓群众的错误,海口市人民政府虽经本报多次催促,不加处理,和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岛分行对报纸的批评,始则坚持错误意见,多方巧辩,后经本报和人民日报迭次指出其错误,虽已明知理屈,仍不愿表示接受,则是较为突出的表现。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和干部进步的原动力。斯大林同志说道:“旧东西和新东西之间的斗争,垂死者和新生者之间的斗争,这就是我们发展的基础。我们如果不以布尔什维克应有的精神,去诚恳而坦白地指出和揭发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那就等于自断前进的道路。然而,我们是想前进的。正因为我们想前进,我们就应当把正直的革命的自我批评作为我们极重要的任务之一。非此便不能前进。非此便不能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中也指出:“在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为了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的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党的这些宝贵的指示,应该为每个人民干部尤其是共产党员所深刻领会、时刻不忘的;但是,不幸得很,“申诉书”中所指出的事实,却表明我们的某些党员和干部领会不深,常常忘记。
应该明确指出:抗拒批评、积压读者来信是直接违反中央决定,违反党纲、党章,漠视人民呼声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是恶劣的官僚主义和地方主义作风。这种恶劣作风的存在,已使革命的利益遭受了不少损失。现在全国正在开始推行大规模的建设,党需要更多方面巩固与群众的联系,需要不断纠正工作中的错误,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时候,这种恶劣作风再不容其继续存在下去了!为了迅速地、彻底地改变这种现象,贯彻中央决定,我们希望中共海南区党委和海南人民行政公署对我们的这个积极行动给予有力的支持;同时希望海南某些地方和个人改变过去对待批评的错误态度,接受本报在“申诉书”中提出的几项要求。
共产党员们,全体干部们!反对抗拒批评、压制民主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斗争。希望你们紧记党的教示,积极参加到这个斗争中来!
作/品/延/伸
自1952年1月至10月,一共有452封读者来信被积压不复,某些单位甚至抵抗批评,《新海南报》于11月20日向中共海南区党委及海南行政公署提出申诉。
1953年1月25日,《新海南报》发表编辑部文章:《两个月来在报纸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总结》,阐述本报开展的批评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的有力支持,取得良好效果。报纸公布的452件被积压的读者来信已有301件作了处理答复;有23个单位作出一年来处理读者来信的总结性检讨;有23个机关初步建立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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