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5年,顾客徐志飞在海口乐普生商厦购买了一台索尼电视机,1996年11月,电视机因为显像管损坏无法使用,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显像管属于大部件,索尼厂家应该负责赔偿。据此,乐普生商厦在先行赔付的情况下多次和索尼公司沟通协商,但是对方始终拒绝维修和赔偿,乐普生商厦因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由于售后服务欠佳原因停止销售索尼所有商品。就此,1997年3月,海南日报记者王国雄写了《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敢向国际名牌说“不”———乐普生昨起停止销售“索尼”产品》的文章,轰动一时。
回想起当年写的这篇报道,在海南日报工作了40余年的老记者王国雄还是难掩心中的激动。
说起当年采访的过程,王国雄如数家珍。他告诉记者,早在该事件新闻发布会召开之前,报社就曾经接到过很多反映索尼电视质量差、售后服务欠佳的投诉,希望媒体曝光不良商家,“12315”维权热线也曾多次接到消费者有关此类商品的投诉。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王国雄曾专门到市区各大商场进行询问调查,在此过程中,得知乐普生商厦发生的索尼电视赔偿纠纷,适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他决定全程跟踪报道此事,将这件事作为一个消费者合法维权的典型予以报道。
当时的海南,改革开放将近20年,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对家电等产品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国内的家电产业发展还很落后,电视机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无法与国外品牌抗衡。索尼作为国际品牌,受到了海南消费者的追捧,见证过当时购买索尼产品疯狂场景的乐普生商厦副总经理郑学锋告诉记者,当时人们对索尼产品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迷”,觉得国外产品什么都好,商厦索尼产品销量也很大。
而索尼产品事件发生后,商厦曾召开多次会议与索尼公司协调,在屡次的合法要求遭拒的情况下,为了给消费者以警醒,树立国内外品牌,必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该商厦决定所有的索尼产品全部下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此事在当时引起巨大的社会轰动。
王国雄告诉记者,这篇报道字数并不多,只是讲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以为只是一篇小稿,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报道出来之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纷纷转载、跟踪报道,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而且,该报道还先后荣获“全国省级党报好新闻一等奖”、“海南省好新闻一等奖”等荣誉。
“荣誉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事件本身的深层次含义,乐普生当时仅仅是海口一家家电零售企业,而索尼是国际著名品牌,双方之间的对抗无异于蚂蚁对大象,可是,无论是中国品牌还是国际品牌,都必须遵守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是报道之所以取得那么大关注的主要原因。”王国雄说。
索尼产品作为当时乐普生商厦的主要家电销售品牌,该商厦在决定下架之前曾经过多次讨论,主要担心销售收入受到影响,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索尼产品下架之后,公司的销售业绩不降反升。郑学锋说,主要原因是通过此次事件树立了公司“讲诚信、负责任”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市民的口碑。
王国雄说,通过此次事件,海南的商家服务意识普遍增强,顾客至上的理念慢慢灌输到每一个人心中,商家也加大了售后服务力度。《海南日报》对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用党报的高度和影响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彰显了“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