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考评的责任主体单位为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桂林洋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全市43个镇(街),配合管理单位为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
《方案》强调,“两违”整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周期内未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两违”整治工作任务,或考评周期内出现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该考核周期的等次评定为“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要实现“零新增”,凡发现有未处置的在建违建,所属责任主体单位考评等次定为“差”。考评结果公布后,各区各单位应在一周内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报整改措施。
海口市“两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每月考评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评结果按月进行排名,各区各镇(街)的评分标准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中(70分以上)、差(70分以下)4个档次,评分档次为优的,予以通报表扬;评分档次为差的单位或评分档次为中但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其分管领导在专题会议上作检讨;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在专题会议上作检讨;并对工作推动不力、效率低、效果差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