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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本报海口10月17日讯 (记者陈蔚林 特约记者韩小雨 实习生叶润田)近日,外省某地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发放了印有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于10月17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各学校要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此外,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备案审核,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进行严格把关。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要上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如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上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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