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电诈案件发生,陈队长多次组织打击电诈刑事案件,通过破案追赃共为群众挽回损失135万余元。”近日,万宁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小组在市公安局走访回访对象工作表现时,其所在部门干部主动向工作人员介绍道。
该干部口中的陈队长此前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其受到处分后一度情绪低迷。对此,万宁市纪委监委成立回访教育小组,结合陈某某的错误性质、情节和个人表现等方面,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对其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回访,及时做好党纪法规及政策解释工作,肯定其工作成绩,听取其需要组织帮忙的困难并给予解决,结合实际进行思想教育。
“惩治不是目的,救人才是根本。”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在回访教育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陈某某受处分后的表现,积极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正面疏导,教育引导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放下包袱,振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使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在开展回访教育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延伸监督工作触角,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再警示、再教育,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截至目前,万宁市纪委监委共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0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切实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让执纪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今年以来,万宁市纪委监委共对102名受处分干部进行教育回访,有16名干部在处分期满后重新使用,其中提拔重用5人,职级晋升11人。
(撰文/许秋娜 黄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