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市纪委监委收到该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拔重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经过协同审查,出具暂缓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等问题发生。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为避免干部“带病提拔”,近年来,东方市纪委监委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干部提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由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汇总,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监督检查室、干部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审核、严把廉政关口。
“我们必须守好这第一道关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构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共审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96人次,提出暂缓或不予回复意见6人次。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根据党风廉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了《东方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受理范围、部门职责、办理流程及回复口径,为选人用人提供精准“画像”,同时根据日常监督工作掌握情况和各部门、单位反馈的党风廉政情况等,综合分析研判,突出政治把关,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出具明确而具体的廉政回复意见,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防止“带病提拔”等情况出现。(撰文/ 玟珺 符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