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大局,“三个突出”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突出“准”字,聚焦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队作风纪律、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列出监督清单,对照“清单”的6个方面33个内容,持续推动“1+9”监督贯通融合,结合“室组地”联动配合,对全县8个乡镇91个村(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开展联动调研式监督,通过“一月一选题、一季一领域”点题式监督,发现问题456个,切实找准监督问题,并全面整改。同时探索打造昌江县“阳光乡村”管理平台,建立了覆盖全县74个行政村的“三资”信息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赋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权”字,运用作风监督电视问政栏目《聚焦》,曝光全县各村“四议两公开”工作不扎实,“三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挥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的协作监督作用,紧盯“小微权力”事项,出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实施意见,梳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等12类37项“小微权力”事项清单,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突出“改”字,对落实土地卫片违法图斑落入耕地保护目标整改不力问题的相关分管县领导发出监督提示函,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的闭环机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认真分析案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精准提出各类工作建议20份,健全制度7项,推动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
(撰文/王蔓 陈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