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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林农领到国有林地“身份证”

  ■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祁夏

  特约记者 范群 通讯员 王丽娟

  “我这块橡胶地31亩,盼了多少年,现在终于拿到证了。”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松涛林场三队职工王明苏从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证书,脸上满是喜悦。他成为我省首批领到国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证书的农户之一。

  王明苏承包两片国有林地种植橡胶多年,却长期处于“无证”状态,始终缺乏法律保障。如今,国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证书这两个“小本本”,给他吃下了“定心丸”。

  与此同时,跟王明苏租下橡胶林地、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琼中鑫食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也领到了国有林地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至此,全省首批国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证和林下空间经营权证率先在琼中同时落地,使得国有林地“三权”各自有了法律“身份证”。

  “这等于把资源变成了资产,是实实在在的重大利好。”鑫食尚公司负责人吴葵柳难掩兴奋,“有了证,发展产业的底气更足了,后续融资也有了保障。”她介绍,公司已规划在租赁的林下空间规模化种植虎乳灵芝,可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实现“一块林地、两份收入”。

  明确林木权属和林下空间权属,予以经营主体权益充分保障,让社会资本“想投不敢投”。这一突破,源于琼中对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探索。

  紧扣“生态立县”定位,琼中在省林业局指导下,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创新性地将林下空间经营权从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中分离,进行独立确权登记,在全省率先启动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对经营主体权益予以充分保障。

  “这意味着在严格保护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把林下‘沉睡资源’变成了可流转、可抵押、可增值的市场化‘活资产’。”琼中林业局局长盘志强介绍,目前,琼中在开展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同时,正同步推进集体林地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下一步,将引导更多林农林企参与林权确权和流转,持续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本报营根5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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