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安全观强调“四个并重”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海牙核安全峰会时首次提出中国核安全观。发展核能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坚持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坚持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
中国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坚定不移增强自身核安全应急能力,参与构建国际核安全体系,支持核安全国际合作,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