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冲疫情影响,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不少地方政府面向旅游、汽车、餐饮等行业发放大额消费券,拿出“真金白银”促消费,必然会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但是,好事要做好,政府还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得到“降价不降质”的消费体验。
发放消费券,是政府对冲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信心而给予消费者的“红利”。门票、商品可以免票或打折,但是服务与商品质量不能打折。商家不能以免票或打折为理由,提供“打了折”的服务、有瑕疵的产品,搞“明降价暗涨价”的把戏,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行政执法部门则应行动起来,强化教育和监管,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增加投诉电话坐席和巡逻人员,及时解决投诉及消费纠纷,督促消费券使用到位,让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使消费者在观光、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能体验到真正的实惠。而作为消费者,面对少数商家的欺骗式诱导等消费陷阱,要敢于说不,敢于投诉,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要做好消费券发放后的后半篇文章。政府要引导商家广泛使用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与各消费领域的深度融合,把云旅游、云讲解、云看货、云体验等结合起来,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同时,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测监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发挥好消费券的“乘法效应”,以小红利撬动大市场,呵护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热情。
涉及的景区、商家则更应当主动思考,在做足适应消费券发放的方案的同时,还要细分消费需求,转变经营模式和经营业态,催生各类新型消费模式,让消费者能获得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的消费体验。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花钱,才能达到商家、消费者、政府三方共赢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