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20项证明不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让社区回归自治本位
□ 石子河
《指导意见》明确要最大限度精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程序,大力推行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特别是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为社区工作“松绑”,让社区工作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来,是在社区层面改进作风的题中之义。
事实上,为社区“减负”已经喊了好多年,但大多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基层包揽大量的行政事务和社会管理事务。原本行政事务由政府部门负责,市场事务需企事业单位负责,有些社会事务应交由社会机构负责,但最终都落到社区,由此导致在行政化的运作体制中,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成为街道下属机构,社区减负往往无功而返。因此,社区减负,应该减掉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事情。委托社区承接和办理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等相关事项,应交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承担。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治理水平,上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下接群众幸福指数,因此,让社区回归服务自治本位,既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题中之义,也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
厘清权责是减证便民关键
□ 周家和
六部委专门就改进和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工作联合“出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将“减证便民”的实事办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关键在于厘清权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现象之所以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将属于自己负责调查、核实的工作程序和权责转嫁给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事实上,许多所谓的证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进行核实,如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果“好心”盖章开了不实证明,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就会落到盖章者的头上。
“减证便民”惠及民生,不是一件小事。要真正做到给“社区万能章”“瘦身”,切实为基层减负,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证明不“越位”,相关职能部门首先要不“缺位”。相关部门、单位和服务机构切不要为了自己省事,就把职责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头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让原本由职能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证明事项回归“原位”,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只有各职能部门及单位共同依法办事,厘清权责,堵死诿责空间,才能真正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治理“万能章”须防止反弹
□ 杨玉龙
治理“社区万能章”是一项民生工程。此次《指导意见》明确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进行规范与改进,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有效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无疑迎合了民生需求。
“社区万能章”并非一日形成,对其治理也需下硬功夫,尤其是在防止反弹方面更多用力。在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同时,更需完善长效机制,以确保将“章”用到正处。
《指导意见》明确,依法确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也就是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必须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范围的事项。这是一道“硬杠杠”,因此,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更是依法施治的需要。
除却明确规范,也需用好技术手段。《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信息共享。比如,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打通信息孤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等,也能够减少“社区万能章”现象。
另外,应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些“奇葩”证明的背后,与干部工作作风也有着直接关系。此次《指导意见》同样提出一系列可行性措施。比如,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开曝光和强制纠正机制;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总而言之,唯有综合施力,才能避免“社区万能章”出现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