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近日披露的一组数据甚是喜人:从2011年至今,虽然先后经历了一系列台风的袭击,但全省仍累计完成造林绿化135万亩,占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5年造林150万亩任务的90%。这是对2009年底,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基本定位的最佳汇报。
5年来,全省森林面积从2009年的3011万亩增加到2014年的319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1.23亿立方米增加到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59.2%提高到2014年的61.5%,年均增长0.4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三增长,为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省林业厅厅长关进平说,海南的实践,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走好生态环保法治之路积累了经验。
走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上的海南,蓝图已经绘就,林业战线鼓足干劲跃马扬鞭。
全省宜林海岸线的海防林带已基本实现合拢——
“绿色长城”铸琼岛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棋子湾海边行走,人被强劲的海风吹得左右摇晃。四面空旷,毫无遮拦,在这里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两岸茂密的海防林,坚定地守护着海岸线。与之相对的是岸上离防护林不过几米之处,强劲的海风就减弱为轻风拂面了。
海防林是指沿海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海防林在防风抗灾、护岸固沙、维护生态、美化景观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海南岛千里海疆的绿色长城。
滨海区域和热带雨林一样,是海南极具价值的稀缺资源。海防林不是一条简单的绿化带,而是一个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生态系统。“海防林是第一道绿色天然屏障,可将海风一级一级降小。”省林业厅总工程师周亚东说, 海南旅游景区、度假地产、港口经济等产业带逶迤在沿海区域,400多万人口和70%以上省内生产总值都集中在这些地方,必须有这些“绿色屏障”守护支撑海南经济的根基。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由政府出资,全岛海防林基本合龙。但随着2000年之后房地产开发的浪潮发展,以及当地农民为了发展经济在海防林带挖鱼塘、虾塘,海防林又出现了断带。
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近年来,省各级政府部门严守生态防线,构筑起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海防林体系,以预防、减轻自然灾难的危害。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林业部门对此采取了三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阻止不法分子破坏;二是加快补种的速度,把全岛海防林基本合龙了;三是把重点公益林的补助从2009年的每亩11元提高到20元,并且在当地选拔农民当护林员,以经济补偿的方式,鼓励农民保护林地。
在持之以恒抓造林绿化的同时,我省全力以赴抓森林资源保护,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2008年,省财政对市县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补偿每年仅有2000万元,这一数字如今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目前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1345万亩,天然林面积维持在989万亩。
2014年,我省建立了全省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和省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了68个火险气象监测站、16座森林防火通信中继台、25座基座台,建成了全省森林防火通信组网。2012年以来,先后为各市县、林区、林场、保护区配备了12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128台高压接力水泵、36台背负式中继台、400部火场通信对讲机、152台手持火险监测仪、36部森林火线信息移动终端等一批新型森林消防设备,实现了海南森林火灾机械化扑救零的突破。全省共建成26支专业、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23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20年保持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的佳绩。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出台——
立法护航绿如海
冬时,海口市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碧波荡漾,绿树环绕。这片海上森林被誉为“海口之肾”,生长着全国面积最大、种类最齐全、保存最完整的红树林。可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围海造田和发展种养殖业,这片红树林遭到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这片海上森林,2014年3月28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将东寨港红树林湿地总体保护和控制的范围由原来的5万多亩增至12万多亩,以地方法规形式为红树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将对新移交的近一万亩滩涂水产养殖区全部退塘还林。
海南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一流水平,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吸引着各地游客到此深呼吸,这与海南近年来用法律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密不可分。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木和林地流转规定》,修订完善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林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立法层面来看,我省有关生态的制度体系已逐步形成,管理逐步规范。
“正因为有生态立法的保护,才有了自然保护区今日如大海般的绿荫。”鹦哥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有关负责人感叹,此前,参加过自然保护区立法座谈会的他,与学者专家同商共论,为生态保护出谋划策,“立法广泛征询民意的触角,真正触到了基层一线”。
也正因有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保驾护航,林业厅在工作中才有了底气。2014年初,关进平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提出了“三个停止”,即停止在天然林区、保护区采石采矿采砂,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外,停止审批公益林、天然林的采伐,停止发放古树名木、风景树运输证;“三个严禁”,即严禁乱捕滥杀野生动物,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禁造林虚报浮夸;“三条红线”即划定林地和森林红线、湿地红线和物种红线的要求。
在法治护航下,林业厅相继开展了“飞鹰行动”、“绿盾三号行动”、“破案大会战”、“六个专项”等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加强了林区安全生产检查和治安整治工作,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涉林群体性事件,林区林场秩序保持和谐稳定。
权力审批做减法,体制创新增活力——
深化改革添动力
发展的任务再重,也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
2012年5月,省林业局更名为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林业厅的设立,在我省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使林业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宏观决策,让林业部门更好地担负起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崇高使命。
2014年,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做出取消对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的GDP考核的决定,对中部市县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从考核机制上为保护生态“树立导向”。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笃行,弥足珍贵。面对日趋向好但仍错综复杂的形势,省林业厅决心坚定:新常态呼唤新动力,适应经济新常态,必须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用改革释放生产力、创造力和发展力。
2014年5月30日,省人大五届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明确把下放到市县管理的林地审批权限收回省林业厅统一管理,从立法的角度完善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强化了对林地资源的集中管理。
其后,林业厅围绕审批的改革“减法”持续推进,围绕保护生态的改革“加法”陆续实施。
林业厅审批办在依法审批的基础上,精简三分之一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取消13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使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5%。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实现零投诉。同时,林业厅制定出台了《海南省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将林地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提速50%。省林业厅自加压力,审批时限仅为12天,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4年5月底,我省全面完成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省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派出所整体移交省森林公安局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比预计时间提前了1个月,理顺了全省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增强了林业执法力度。
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森林公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98宗,侦破41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人,逮捕132人,移送起诉268人;受理林业行政、治安案件715起,查处698起;处理违法人员722人,罚款162万元。其中垂管后共立刑事案件304宗、同比增长21.6%,侦破261宗、增长30.5%;涉林案件发案741宗,同比下降11%,森林公安打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保护林业生态资源能力明显增强。
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认可,2014年10月18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作出重要批示:“海南省改革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是依法治林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要跟踪总结海南的经验,创新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思路”。
2014年12月15日,省林业厅印发了《海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意见》,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继续走向深入。
扛起“生态担当”,海南林业戮力前行。
(本报海口1月5日讯)
亮点
鹦哥岭历年获奖情况汇总表
(省部级以上)
■ 鹦哥岭自然保护区工作站大学生先进集体荣获“海南青年先进集体”称号
■ 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 刘磊荣获第十八届“海南青年五四奖章”
■ 2010-2012年海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 王合升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海南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荣获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鹦哥岭大学生青年团队荣获“2012年感动海南十大人物”
■ 海南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 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 海南鹦哥岭保护区青年团队荣获2012年绿色中国年度焦点人物年度特别奖
■ 刘磊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数说
海南省林业厅近年来
获得的表彰奖励
1 2011年3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 2012年3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3 2012年4月,被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0—2011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十大成果奖”
4 2012年8月,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
5 2013年1月,被国家林业局授予“2012年网站访问领先奖”
6 2013年3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7 2014年2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8 2014年2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连续三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