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54万人参加居民医保
2015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费从8月16日开始征缴。2014年海口市全市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目标任务为:确保全市参保率不低于95%,全市完成参保人数50万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由“四类”变为了“七类”。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成年人为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