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3〕218号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请办理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口招待所用地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的函》《地籍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南联路131号,宗地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巷道、北至巷道,土地面积为506.6平方米,土地现状建有一栋6层楼房,拟将该宗地确认为国有土地,土地原使用权人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口招待所及全体业主。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本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特此通告。联系人:美兰分局陈孝媚,电话:6536087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