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海秀路以南,土地总面积为33000.32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4865.12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该单位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09)字第0014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其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地籍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单位补办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6日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6872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