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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群众自发前来参观省纪委、省监察厅举办的反腐展。
本报记者 王凯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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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省纪委与省监察厅主办的“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共接待参观者10万人次。 本报记者 苏建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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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风和畅,万象更新。
过去的5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教育实效,狠抓专项治理,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改革创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推动海南科学发展
克己奉公,施德政民心顺。
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海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中央扩内需政策实施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开展13轮检查,基本上一个半月检查一次。
去年,重点围绕项目续建、资金投向、项目竣工验收等,开展了3轮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又对扩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229个,对个别违规项目启动了问责调查。
全省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1619个,重点抽查433个,发现各类问题3744个,已整改处理3646个,整改率达97.2%。
清理房地产项目796个,发现违规项目70个。清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28宗,发现违规闲置土地69宗。对有问题的责任单位,都作出了处理或处罚。
5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创新形式,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活力和效果。
2008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海口举办了大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并在三亚、儋州两市巡展,历时46天,参观人数超过10万,社会反响热烈。
为丰富展览形式,主办方还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椰岛警示录》,在展览中滚动播放,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警醒参观者,强化展览震撼力。
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海口监狱设立了警示教育基地,运用其教育资源集中、环境特殊、冲击力强等特点,组织一批相对稳定的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法,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随时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根据不同参观人群的需求,安排相应的教育内容。行政机关干部接受教育,可以安排在机关担任过职务的犯罪人现场悔过;税务系统干部接受教育,就安排曾在税务局工作过的犯罪人现身说法。
2008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编印了《人生核算———一名囚徒的感言》,它真实再现了一名职务犯罪人员入狱后的“心路历程”,该书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作了报道。去年编印完成的《高墙铁窗内的忏悔》一书,以独特的视角,真实的案例,原原本本的忏悔,深入浅出的点评,给人以强烈的思想震撼。
除了强化警示教育之外,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同样注重树立典型,广泛开展示范教育。
2006年至2007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开展向“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林建智学习活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林建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去年11月,组织省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先后分片区在海口、琼海等地举行了7场巡回报告。来自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农垦系统的5600余名干部听取了报告。
解决党风政风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中央要求明确、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条件具备的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取得较为显著的效果。
1990年代,我省一些地方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曾鼓励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农村土地从事农业开发。
随着形势的发展,出现了租金过低、租期过长、面积过大和通过转包土地获取差价、长期拖欠租金等问题。这种做法,已经成为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影响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突出问题。
2007年,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在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地”试点,经过反复调研摸底、督促检查,取得经验后在全省铺开。
近3年来,我省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承包的826宗12.81万亩土地全部退出,分别占应清退土地宗数、面积的99.04%和99.12%,追回拖欠租金3467万元。
我省“高考移民”问题一度非常突出。2005年,我省“高考移民”近万人,平均不到5名考生中,就有1名“高考移民”,这一现象引起国内外诸多媒体关注。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我省对“高考移民”进行专项治理,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都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外省考生报名参加高考作出特殊限制。
一些基层单位赊账吃喝、欠账不还,是我省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集中进行治理,近年来,共督促基层单位清还吃喝欠款4320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办好乡镇机关食堂,强化监督检查和追究惩处,有效刹住了这股歪风。
铁拳治腐决心坚定
社会转型时期,在一些领域腐败多发易发势头不减,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高扬反腐利剑,通过惩处加强警示,确保权力健康运行。
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共受理信访举报30995件(次),立案1435件,结案1603件,处分1931人,挽回经济损失16789万元。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改善特区投资环境、加快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出现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文昌市委原书记谢明中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受贿案、三亚市政府原市长助理曾清泉受贿和违法从事有偿中介案、省盐务局原局长邢福煌严重违纪违法案、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子连受贿案、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沛受贿案、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肖介清受贿案等。
在办案过程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够正确处理办案与发展、办案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办理案件的干部,要有“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问题、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理念,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严明纪律与教育干部的关系。
省纪委、省监察厅还提出,要注意把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工作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的人撑腰,为勇于探索的人壮胆。
更加注重加强制度建设
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创新体制,搞活机制的一系列举措。
5年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坚持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
从2008年开始,省纪委、省监察厅把制度执行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用3年时间,连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检查年”、“推进年”和“巩固年”活动,督促有关市县和省直单位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维护了制度的权威性。
开展“系列年”活动,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就检查发现的482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对不认真整改、不按时反馈的市县和部门,进行点名批评,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从2009年开始,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人大法规部门、省政府法制部门,重点对制度中存在的部门利益保护、自由裁量权过大、廉政要求缺失等问题进行清理评估,共清理评估各类规范性文件18613件,废止137件,修改627件,制定124件。
省纪委、省监察厅还不断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建立了信访监督工作制度,深化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巡视监督,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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