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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在昌江民族中学接受免费教育的黎族贫困学生。 本报记者 王凯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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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东方市江边乡中心学校的学生们在上电脑课。 本报记者 王凯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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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深刻反映了老百姓最大的心愿: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从2005年起,我省逐步扩大“两免一补”的范围。到“十一五”末期,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真正实现了“零收费”。
2005年:对公办学校学生免杂费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国家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教科书费,并对寄宿制学校困难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我省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更在酝酿进一步的谋划。
“当时,国家只是要求各地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的贫困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没有覆盖到其他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海南是个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量不多,能不能加快步子解决所有孩子的上学难问题,成了省委、省政府关心的民生大事。”该负责人说。
2005年,海南省投入2.46亿元,为全省140多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了杂费,在全国率先将“两免一补”政策扩大到城市和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005年4月,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在海南考察“两免一补”的实施情况,她高度评价说,作为财政经济并不宽裕发达的省份,海南在全国创造了经验,带了好头。
2006年,我省又投入2.8亿元扩大免收杂费的范围,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都免交杂费了(每生年收费在3000元以上的民办学校除外)。
根据我省教育部门2005年、2006年统计,“两免一补”政策的广泛覆盖使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回流学生达4.4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不同程度提高,辍学率也随之下降。
2007年:免除学生课本费
然而,海南并不满足于此。
继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之后,海南又瞄准“两免一补”另一个重要内容———免除教科书费。
据介绍,根据国家的要求,我省2005年开始就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除了教科书费。不过,省委、省政府决心将步子迈得更大些、优先解决老百姓最迫切的需要。所以,2006年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校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全部免除了教科书费。2007年,又将范围扩大到城市公办学校全部学生。
对比全国和我省“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的时间表不难发现,海南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经验为国家做出全国性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海南在“两免一补”上的步步超前,得到了时任教育部长周济的高度评价。在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他三次感谢海南,其中第二次感谢就是关于“两免一补”。
周济说,海南省委、省政府带头在2005年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具有重要意义,其宝贵经验促成了中央随后作出的全国性的决策。
在推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我省还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从2005年底起,全省城乡教师工资均按“统一加浮动70%”的标准发放,当年农村教师人均工资增加了430元。
2007年,我省出台《海南省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起,将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津贴提高到人均月150元。2008年又提高到人均月300元,并在全国率先将享受津贴范围扩大到高中教师。从2009年1月1日起,教师绩效工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拉平了学校教师与公务员收入水平的差距。
2009年:公办学校实现零收费
15岁的王慧瑜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峨港村人,2009年进入昌江县民族中学读初一。尽管家庭贫困,务农的父母不得不靠在砖厂打零工挣钱,但他对未来仍充满希望。
“我大姐成绩很好,因为当时家里供不起几个孩子读书,她读完初中就去打工了。”王慧瑜说,“现在情况好多了,我读书不需要交学费、课本费、住宿费,英语磁带也是免费发的,每个月还有政府给的75元生活补贴。爸妈的负担轻多了,我也不用担心没书读。我会努力学习,争取考高中、上大学。”他笑着说。
昌江县民族中学校长方世海告诉记者,如今学生报名时,除了新生要买校服,其他杂费、课本费、住宿费一律不用交。而且,对学校300多名王下乡的教育扶贫移民学生,县政府每月还额外提供180元生活费,开学时的床上用品也包了。
据了解,2009年,我省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住宿费,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由原来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500元,初中生由原每生每年补助500元提高到750元。
与此同时,我省还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的作业本费并为公办学校小学3至6年级、初中1-3年级学生免费提供英语磁带。
至此,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真正实现了“零收费”。
争取三年五成儿童能上幼儿园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全面实行,让小学、初中的上学贵、上学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学前教育的短板,又成了广大家长的一块心病。
据省教育厅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经审批的幼儿园共有78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686所,公办幼儿园59所,在园(包括学前班)幼儿人数为113207人,公办幼儿园数量仅占幼儿园总数的12%左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36.7%,远低于50.9%的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目前仅有10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其中9所位于省会海口市,1所位于琼海市,高水准公办示范园的缺乏,导致许多市县的学前教育在规范化发展上举步维艰。
因许多市县对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很少甚至是没有任何财政投入,绝大多数农村幼儿园仅靠家长交费来维持园所的运转。全省204个乡镇没有一所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不足6周岁的幼儿提前进入小学一年级成为普遍现象,部分地区甚至存在大批无证无照的幼儿园。
对此,我省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2010年12月,由省教育厅代省政府草拟的《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未来3年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其中,到2013年,新建3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省75%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1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有2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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