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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小患者许浩洋,在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卫生室接受注射治疗。 本报记者 苏晓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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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临高博厚中心卫生院,庞彩霞在等待妈妈和奶奶为她报销医疗费。小彩霞看病花了20.5元,按照规定报销10元。 本报记者 林萌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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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见到农民黄万中时,他正躺在文昌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深红色的血液从他体内抽出,再经过血液透析机的解析、过滤,清除掉血液中的代谢废物和毒素后,重新输送回他的体内。在这个过程中,黄万中的脸色也一点点好转起来。
“如果没有新农合,我可能活不到今天,4年前就死了。”黄万中告诉记者,他10年前就有高血压,几年前又查出患了慢性肾小球肾炎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周要做两次血液透析治疗。黄万中的妻子在一旁补充:“幸好我们全家从2006年就参加了新农合,现在老黄治病能报销60%,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新农合让黄万中这样家庭拮据的人,也能充分享有医疗保障。
新农合解决农民看病贵
“十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3年在我省试点实施;“十一五”期间,新农合于2006年在我省全面铺开。由于新农合深受农民欢迎,参与者众多,新农合农民个人出资部分从10元提高到30元,农民不仅能接受,而且觉得是件大好事。
记者在五指山、万宁、澄迈等市县乡镇卫生院采访时,前来看病的农民异口同声地说着新农合的好处。五指山南圣镇73岁的黎族老阿婆邓金莲说起新农合,比划着告诉记者:“每人每年交30元,看病少花不少钱。”邓金莲说,没参加新农合之前,她生病不敢看病,一般就在村里找点草药随便吃吃。现在看病便宜了,几块钱、十几块钱就能治好病。
有了小病不再拖着,有了大病不再扛着,而是赶快治疗,仅这一点,就让我省农民的健康状况大为改观。“过去,小病往往拖成大病。”五指山市南圣镇59岁的黄春兰说,“一年30元参合费不算多,关键时刻,小钱能起大作用,能帮农民治大病。”在五指山,农民不仅门诊报销比例高,住院更是有70%的报销,而且上限高达5万元。
与此同时,从去年3月15日开始,为了保证我省儿童健康成长,新农合还针对儿童部分重大疾病病种,提高了补偿标准,充分利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进一步缓解农民家庭的重大疾病经济负担。比如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等,患有上述试点疾病病种的儿童,在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时,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该费用的70%,提高了20%。其中,像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补偿封顶线(包括门诊化疗费用)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农合铺开迅速,并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到2010年,我省农村居民参合率97.08%,比2009年的96.43%提高了0.65%;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都有大幅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123元/人提高到2010年的143元/人,统筹地区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通过新农合,我省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
健康档案追踪管理农民健康
文昌市清澜镇农民陈明清告诉记者,参加新农合以后,他不再担心看不起病,更关注的是能不能看好病,怎么样才能持续保持身体的健康。其实,陈明清关注的也是省委、省政府关注的。从去年开始,我省利用新农合这一平台,在全省为参合农民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农民的健康进行追踪管理。
2010年12月18日中午,琼海市塔洋镇卫生院院长林明洲和院里的几名医护人员匆匆扒拉了几口饭,就赶往该镇红花村,他们要利用村民中午空闲的时间,去登记填写《海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可别小看这档案,它既有一个农村家庭现有健康状况,也有家族遗传病史等记录,既能为家庭成员提供健康服务,也能为分析、反映一个地区疾病情况提供参考。”林院长告诉记者,卫生院已为全镇80%的农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到年底能全部建档完毕。
红花村60多岁的曹丽娥,带着蹦蹦跳跳的小孙女,来登记家庭健康情况。她主动配合医生测血压、量身高体重等,儿子、女儿都外出打工了,她又详细地回答医生提出的关于家
人的其他健康问题。
“我们全家6口人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现在看病比以前轻松多了。过去没想到农民看病能报销,没想到还有更多的想不到,农民的健康也有人进行跟踪管理了。”曹丽娥笑着告诉记者,虽然人老了,可她觉得日子是越活越有滋味了,“你看看,这表上有生活方式、健康提醒,多好啊!政府对我们农民真是关心到家了。我家现在三代同堂,也希望和老伴一起健康长寿地活到八九十岁。”
省卫生厅农卫处统计,至2010年12月6日,全省农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255.8万份,建档率49.4%,已提前完成国家规定的2011年建档率20%的目标。“这个健康档案是活的,不是死的。”农卫处处长夏立红告诉记者,农民填写好《健康档案》后,再由各乡镇卫生院归档整理输入电脑,形成电子档案,农合患者的就医记录、包括门诊/住院和儿童接种信息等,都会自动进入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形成电子档案。
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逾九成
2008年4月,我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全省整体进入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比其他省市提前两年全面享受国家补贴,这一惠民举措,得到城镇居民的积极响应,至当年6月25日,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03%。
基本医保实施近3年,我省城镇居民充分体会了医保的好处,参保的人员越来越多。海口市琼山区大园社区一位大妈告诉记者:“参加了居民医保,尝到了看病报销的甜头,今年我早早就续保了。”
对我省城镇居民来说,2011年他们又得到了来自省政府最大的新年礼物,就是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支付比例双双调高,首次实施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报销总额限定在每人每年40元。此举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区域统筹区包括除海口市、三亚市以外的所有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市、三亚市不属于区域统筹区,具体报销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和调整。这是区域统筹区第二次上调待遇水平,上一次上调是2010年1月。
经过这次调整后,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调整为8万元。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与调整前相比较,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省城镇居民到基层医院看病享受的报销比例更大,更实惠。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19万人,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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